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高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今年7月,我市顺利通过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评审,成为继秦皇岛、廊坊之后全省第三个参加创建的城市,也是今年全省唯一入选城市。24日上午,副市长李丽华就如何做好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11年起,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启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创建周期为两年,验收合格后将命名颁牌。建设期内,我市将全力做好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工作,重点推进县级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李丽华指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更是全力推进“文化之城”建设的重要载体。今年,我市经过积极努力成功入选最后一批创建示范区,机会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着力完善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创建工作快速开展。要早谋划、早安排,严格对照创建目标任务和标准,列出清单,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形成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所需创建资金足额列入2016年财政预算。要及时总结创建经验,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做法和工作机制。要按照文化部《创建示范区过程管理规定》,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巡视、抽查和考核,及时通报创建工作情况。
(来源:沧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