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出社会保障七项措施便民利民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切实“让群众办好事、为群众办好事”,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工作实际,推出以下七项措施巩固活动成果。
一、减少离退休职工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次数。全县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由半年认证一次,改为一年认证一次。同时,建立参保离退休人员冒领养老金举报奖励制度,开展网络认证等措施保障基金安全。
二、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开辟“绿色通道”。民营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不用进行计算机和英语考试,打破“论资排辈”,比如,在民营企业工作的本科毕业满5年的,可以不评初级职称,直接评中级职称;本科毕业满10年的,可以直接评高级职称,为该县民营企业引进人才提供政策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在农村设置POS机,实现城乡居民领钱缴费不出村。为解决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群众领取养老金不方便的问题,在农村超市、便利店安装POS机(刷卡机),利用POS机消费、转账、充值和取款的功能,刷卡领钱,刷卡缴费,让参保群众不需要再往城镇跑,实现参保群众“缴费不出村,领钱在家门”。
四、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实行信息提前认定,即退即办。为方便职工办理退休,将职工的年龄、工龄、岗位等退休信息进行提前审核认定,让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即可凭认定登记卡直接办理相关手续、计发退休待遇。
五、欠缴社保费企业可以为新增人员参保缴费。为防止个别企业恶意逃费行为,原劳动部门规定了欠缴社保费 企业不能新进人员。部分非恶意欠费企业,因此规定不能引入急需的专业人才或年轻职工,影响了企业正常发展。针对这种情况,县社保中心取消了这项规定,欠费 企业与其它企业一样,随时可以办理新增人员参保登记、缴费等权益,顺应了企业扩大发展的需求。
六、未进行社保登记证年检企业可以补缴欠费。参保单位应按时办理申报、年检等社保业务,不按要求进行年 检的单位作为处罚措施将不能补缴欠费。该规定虽然有效规范了参保单位参保缴费行为,但同时也造成了部分单位因往年未及时年检现在想补缴欠费而不能补的现 象。针对这种情况,社保中心取消了该项规定,未按规定参加社保年检的单位随时可以补办年检和缴费业务。
七、小微企业可以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社保中心对小微企业取消了养老、工伤、失业捆绑参保缴费的限制,在鼓励“多险合一”参保的同时,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可以工伤保险单险种参保,以后有条件逐步参加养老、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