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性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性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电力行业的管理、监督、协调与行政执法;负责全县煤、电、油、气等工业生产重要物资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联合运输及铁路专用线共用的行业管理;牵头制订全县煤炭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煤炭市场的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根据产业政策和规定权限负责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有关工作。
(五)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措施,参与制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全县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三网”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十一)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省、市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扶持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措施;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负责提出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分配方案。
(十三)负责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研究制订全县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