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14365人
我市各县(市、区)低保核查中心一年来对低保申请户,不经听证会、公示、部门会审、集体研究的,民政部门不予受理和批准。目前,全市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4365人,新增低保对象10744人。
阳光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操作、阳光运行的一种管理运行模式。据了解,我市推行阳光低保制度,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操作,做到“没有通过听证会的不批,没有进行公示的不批,没有经过部门会审的不批,没有经过集体研究的不批”,实现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目前,我市市本级和26个县(市、区)已全部成立低保核查机构。全市96%的乡镇(办事处)、88%的村(居)开展了“阳光低保”工作,超额完成省定80%的任务目标。
在查处“人情保”、“关系保”专项整治活动中,对全市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复核;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不经申请、审核、评议、公示等程序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违法做法;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案件和问题。全市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4365人,新增低保对象10744人;查办违规问题35件,查证属实22件。
据悉,年底前,我市实现管理地域和管理对象百分之百双覆盖,并加强核查队伍建设,适时搭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系统查询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