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开展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属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技工教育事业,进一步推动我市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开展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从事理论教学、生产实习、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2016年度年检不合格学校不被分配推荐名额,优秀教师评选要侧重教学一线教师,各学校领导、管理岗位教师可推荐参评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要有代表性,应具备广泛的群众基础,重点推荐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一)优秀教师,其中包括技工院校优秀教师40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优秀教师30名。
(二)先进教育工作者,其中包括技工院校先进教育工作者20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先进教育工作者30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素质要求。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熟悉教育法规,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功底扎实,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方法新颖,教学效果显著,在专业教学领域能够发挥骨干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教学能力和水平被师生、同行和社会认可。
2.资格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等级,专业课教师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近2年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教师上岗培训或继续教育培训。
3.技工院校教师教学实绩。在本校从事教育工作连续3年以上,任教以来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近3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60学时以上,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教学效果好,师生评议优秀率均达90%以上,工作效果好。
4.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教师教学实绩。在本校从事教育工作连续2年以上,任教以来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近2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520学时(含理论和实训课)以上,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教学效果好。
5.技工院校教师教研能力。在理论教学教研、实习实践等创新方面具有显著成绩;公开发表1篇学科专业论文,或撰写的教改论文、研究报告在本行业系统研讨会上交流;课程改革、教学等方面在本校取得创造性成果。
6.其他评选条件。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所指导的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各类技能竞赛取得名次的教师在同等条件范围内优先选取;在我市技能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在同等条件范围内优先选取。
技工院校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应符合以上1、2、3、5、6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应符合以上1、2、4、6条。
(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资格条件。在学校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在职非专任教师,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素质要求。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精益求精,作风严谨,具有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业务要求。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工作踏实认真,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工作业绩显著,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四、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评选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规模与实际办学情况,按比例分配各区县和市属学校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申报名额(见***1)。
(二)评选程序。采取民主推荐、学校评议、专家评审的方式,各区县学校推荐人选由区县人社部门审核后,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市人社局统一参评;市属学校按分配推荐名额,经学校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见***2)。市人社局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拟表彰人选名单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
申报提交材料包括:
1.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两份(见***3);
2.评选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各类证书或文论关键页复印件一份,由各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3.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上述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编制材料目录表,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人社局,市属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严格审查参评教师资格,确保评选公平公开公正。
(二)各区县和市属学校按照通知要求,于8月2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和电话:杨阳 缑羲珺 86786857 89163***5
***:1.区县、市属技工院校、市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2.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单汇总表
3.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