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西安市莲湖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等45家企业稳岗补贴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相关参保企业:
根据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5〕145号)规定,经相关部门的审核,现给予西安市莲湖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等45家企业稳岗补贴共计6877878.97元(详见***)。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陕人社[2015]30号文件规定,稳岗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项目支出。但为便于稳岗补贴的后续监管、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稳岗补贴的用途暂时仅限于缴纳企业医疗保险费。企业获得政府稳岗补贴后,减少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压力,可加大对稳定职工队伍的经费投入,并积极做好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应按照失业保险基金拨付渠道,尽快将稳岗补贴拨付到位,从而确保政府补贴在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西安市稳岗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