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四部门被命名为陕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陕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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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0日发表
日前,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命名陕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的通报》(陕人社函[2015]1171号),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经创建培育、考察申报、社会公示,未央区检察院控诉申诉检察科被命名为“陕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岗、档案局管理科查档接待岗、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岗被命名为“陕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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