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召开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会
4月8日上午,户县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组织全县80余家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人事)科长或党政办公室主任,在户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召开了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会。
会上,户县财政局总会计师高永平宣读了《关于户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户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马彦平同志做了动员讲话,县人社局相关同志对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内容、参加工伤保险的程序、工伤认定的申请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通过此次会议,全体参会人员明确了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范围、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渠道、初次交费基准费率及单位(个人)在事故发生后申报时间等,拉开了我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的序幕,为进一步维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