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国资委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国资委完善组织,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委办公室设立专人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职能科室一同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有序规范地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工作
编制完善了《沧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制度》和相关配套文本,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各科室工作人员主动编辑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交办公室负责校对,报委领导审核,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强化责任,增强保密意识
依托公文制发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拟办人员初核、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三道程序进行审批,明确信息公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一事一审”,保证“上网信息不***,***信息不上网”。
(四)开拓创新,加强发布渠道建设
一是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对人民群众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等事项进行公开,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在单位门户网站设置多个栏目,对需要公开的政策、政务、动态进行公开;三是积极加强与省、市级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宣传报道工作的最新动态,加强了对外宣传、互动交流与合作。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沧州国资委共发布各类信息295条。在沧州市政务网发布政府信息97条,在沧州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15条,其中工作动态93条,占总数的81%。在省国资委网站发布信息30余条。在沧州产权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政府信息50条,其中国有产权交易信息18条,最新公告20条,发布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公告12条。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移交了需要公开的文件2个。
国资委未接到应由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收费的情况,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当事人提出申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各县市区没有单设国资管理机构,各县市区国资系统信息申报制度未完全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受到影响,发布信息较少。今后,我们将不断采取新举措,进一步完善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新的阶段。
一是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参加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提高业务能力,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起到知识保障作用。
二是充分发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国资委网站作用。及时将工作动态信息、咨询投诉、依申请公开等资料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国资委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服务。
三是突出重点,保证效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特别是涉及国有资产处置、企业改制政策等。
沧州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