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5年度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的公告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根据《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15年度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开始进行,凡2009年至2013年期间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省级科学技术发明奖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其后又有重大发展,并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以上的科技项目,可申报市科学技术特别奖;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鉴定或验收,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成果应用一年以上,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且于2015年1月31日前在石家庄市科技局登记备案的科技项目,可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办法及具体事宜详见石家庄科技网(www.sjzkj.gov.cn)上《关于推荐2015年度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或到当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推荐部门上报材料时间:2015年4月7日至4月8日。咨询电话0311-85057595。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