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党组织与党员签订互约书实现双向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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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0日发表
近日,邱县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签订《履职尽责互约书》活动,增强党组织与党员互约监督的力度和强度。
《履职尽责互约书》以《***章程》、《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依据,明确党支部职责、党员职责以及 监督权限,要求签约党组织在党员的监督下积极开展组织活动,签约党员在党组织的监督下自觉参与组织生活。邱县县委组织部针对互约内容,每半年在党支部和党 员中进行一次互评,根据评定结果,对不合格基层党支部进行警告或整顿,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教育或处置,《互约书》的签订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党组织和党员不作为 的现象,实现了双向督导。
截止日前,邱县在216个农村党支部和党员之间签订了《互约书》,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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