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发布农资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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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0日发表
3月4日,滦南县工商局、滦南县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民在购买农资进行春耕备肥时要注意以下问题,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到合法的固定农资门店选购农资产品,切勿购买流动商贩销售的农资或者假借送科技下乡宣传销售的农资商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及使用说明等;认真阅读农资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建议广大农民不要购买散装种子和包装破损、标识不清的农资;索取购物凭证,如果购买的数量多,最好与经营者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保留好产品的外包装,尽量留取少量样品,以备发生问题时能厘清责任;出现农资消费纠纷或发现非法经营农资的,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或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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