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环保局积极实行项目环评审批前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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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0日发表
为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保障群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把好项目环评审批关口,今年以来,成安县环保局认真推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前公示制度。
1、项目受理阶段,在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和项目建设地点,就项目名称、地址、投资及主要污染物等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2、实行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公示制度,将项目基本情况等公示材料公布于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网站,接受群众监督。
3、设立公众意见受理电话以及电子信箱,及时对公众反馈信息进行分析、核查、建档,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实行和完善审批前公示制度,有效杜绝环境信访隐患,提升项目环评审批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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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5:08: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