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前调解有一套化解纠纷更快捷
1月10日,王某到米易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反映我县某个体工商户在其离职时未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县仲裁院工作人员立即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在全面了解整个案情的基础上,耐心地释法说理,当即成功调解了这起劳动纠纷,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并当场支付给王某536元。
一直以来,县仲裁院坚持从理顺基本程序、打通关键节点入手,积极开创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的调解新局面,创新开展案前调解半小时行动。一方面,对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涉及劳动报酬纠纷且数额较小的简单争议案件,实现了当天申请、即刻联系、及时协商,快速解决,将争议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和解矛盾、定纷止争。另一方面,发挥因势利导的功能,通过案前调解,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帮助用人单位查摆法律法规的理解误区和劳动用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此次案前调解时间短、效率高、见效快,当天实现了来访登记到案前结案的无缝对接,节约了争议双方维权成本,化解了双方对立情绪,提高了办案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