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成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
为了深化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和动态化,我市基于互联网建成了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
(一)数据采集全面。系统将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的在职高层次人才纳入管理范围,目前已采集包括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市级以上专家在内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共计3412人,平均年龄46岁,涉及钒钛、钢铁、能源、化工、机械制造、环保、农业、教育、卫生、文化等20个行业领域236个学科专业,其中“四区驱动”相关行业领域1145人,占33.6%。采集数据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学习和培训情况,业绩、成果、贡献情况,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情况。
(二)管理动态协同。系统由组织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共同实现分层级、动态化管理,高层次人才负责填报和更改本人信息数据,用人单位负责审核和管理本单位高层次人才信息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管理本部门(系统)高层次人才信息数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和管理全市高层次人才信息数据。高层次人才信息经逐级审核后作为正式数据使用,并实时进行数据更新。
(三)作用发挥明显。一是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情况和工作动态。二是为各部门(单位)实时提供高层次人才数据统计服务。三是为发放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安家补助、租房补贴、人才年金等优惠待遇提供数据支持。四是为市委、市政府建立新型智库和各部门(单位)建立专家评审(咨询)委员会提供数据支持。五是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高效服务保障,高层次人才有关困难和问题可通过系统进行反映,并由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及时进行答复或报上级部门处理,处理结果通过系统自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