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教育实践活动
近日,市文明办发出《关于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抓住清明和“六一”“七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通知》要求,3月31日至4月7日期间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以缅怀先辈、学会感恩为主题,组织瞻仰宣誓、祭扫献花、慰问帮扶烈士家属等活动;5月31日至6月7日期间开展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活动,以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为主题,对美德少年、最美少年等少年典型进行梳理,在网上以图文、动漫、视频等形式进行展示,在网下开展巡讲巡演、座谈交流、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6月28日至8月底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活动,突出知党爱党、听党话跟党走主题,以中小学校为主体,依托各类活动阵地,精选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中国梦和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歌曲,组织未成年人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人民军队好的主旋律;9月27日至10月10日期间开展向国旗敬礼活动,突出爱国主义、家国情怀主题,组织升国旗唱国歌、观看红色影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教育实践。
《通知》强调,各地开展活动要坚持集中与经常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深化拓展中国梦学习教育内涵。要紧扣活动主题和节日内涵,结合本地文化特色和教育资源,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创设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载体形式;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辟微博、微信、客户端、Q Q群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