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出台关于加强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综办[2014]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近日,秦皇岛市综治办、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国安、交通、工商、商务及海关等八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保障寄递行业健康发展。
《意见》从实名登记制度、收寄验视制度、情况报告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安全防范措施、从业人员管理、智能快件箱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等九大方面对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
《意见》重点对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时间节点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自2015年10月起,在寄递行业全面实行邮件、快件寄件人实名交寄和寄递企业实名收寄制度;二是对寄递企业在2015年10月后,不严格实行邮件、快件实名寄递、不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的,将实行“黑名单”制度,并依法追究寄件单位或个人、寄递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责任;三是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寄递企业要全部配置安检设备,对接收和寄出的邮件、快件全部通过X光机安检;四是对寄递从业人员实行身份审查制度,对辖区所有寄递从业人员进行身份核实,辖区公安派出所协助寄递企业核实确认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并建立工作档案,对人员发生变化的,要在3日内向市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意见》明确了寄递企业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并建立了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对违规企业的责任追查、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的追究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的发布实施是对中综办[2014]24号文件精神的强化,为全市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