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
为规范日常办案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质量,进一步推进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制定大名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
第一条 职能部门:
法制大队为全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职能部门,具体执行全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任务。
第二条 评查范围:
《公安机关行政法律文书(2012版)制作与范例》实施以来,局属各单位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均在评查范围之内。
第三条 评查时间:
法制大队定期对全局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情况进行评查,评查完毕后,将评查结果予以公布。
第四条 评查依据: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主要依据《公安机关行政法律文书(2012版)制作与范例》、《大名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评分标准》、《大名县公安机关逢警必录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度。
第五条 评查方式:
由法制大队采取随时和定期抽取案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查。
第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为规范日常办案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质量,进一步推进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制定大名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
第一条 职能部门:
法制大队为全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职能部门,具体执行全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任务。
第二条 评查范围:
《公安机关行政法律文书(2012版)制作与范例》实施以来,局属各单位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均在评查范围之内。
第三条 评查时间:
法制大队定期对全局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情况进行评查,评查完毕后,将评查结果予以公布。
第四条 评查依据: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主要依据《公安机关行政法律文书(2012版)制作与范例》、《大名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评分标准》、《大名县公安机关逢警必录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度。
第五条 评查方式:
由法制大队采取随时和定期抽取案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查。
第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