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查组对承德市落实八项规定开展专项督查
(来源:和合承德网)
本网讯 (记者王畅)6月1日至2日,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吕永志带领督查组到我市督导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有关精神落实情况,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肯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农工委书记卢建国代表市委、市政府向省督查组作了情况汇报。
我市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出台后,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进行传达学习,及时出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围绕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为此,全市上下紧紧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主题,着力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自觉性、严肃性和实效性,在工作中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牢牢把握转变干部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这个关键,不断强化各级干部实干兴市、实干为民的意识,加大督查、教育、警示力度,在落实“八项规定”和省有关精神上取得了实效。
省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开展座谈等方式,对我市滦平县、承德县等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省督查组认为,承德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规定站位高、要求严、工作实,措施有力、执行到位、效果明显。承德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在不折不扣抓好执行落实的同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经验。省督查组希望,下一步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上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