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黄骅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罚没许可证年检情况的通告
根据河北省、沧州市政府法制机构和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按照《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5〕3号)要求,市政府法制办、财政局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含省级垂直管理部门)2014年度的罚没许可证进行了年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通过本次年检的行政执法部门所持有的罚没许可证(正本)42个,其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所持有的罚没许可证(副本)105个(详细情况见附表)。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未经通告的行政执法单位不具有行政罚没主体资格,不得实施罚没行为。
三、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当事人行使罚没权时,凡不出示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河北省财政厅统一制发的罚没许可证(副本);不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票据;出示的罚没许可证(副本)未经年检以及罚没内容超出罚没(副本)规定范围等情形,当事人有权拒绝执行,并可向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市财政局:5220455 市政府法制办:5334455
附:黄骅市2014年度罚没许可证年检情况一览表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