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安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申报安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并经批准采购。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代理安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工作。
采购项目名称: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XJZB32014130
采购人名称:
安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安新县城旅游路北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主任 联系电话:181****3636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静、安晶 0312-507535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范围:县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采购和垃圾转运站建设用房,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项目实施地点:安新县
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项目性质、技术要求、详细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具有建设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产品在其营业范围之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实力、规范化的售后服务;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领域无不良违法记录;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雄厚的生产技术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单位须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需携带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代理人2013年缴
纳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养老保险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书等。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提供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注:开标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安新县旅游路景区工商分局 院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文本发售(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包/套。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评标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安新县旅游路景区工商分局院内)
项目联系人:高静、安晶
联系方式:0312-5075359
传真电话:0312-5075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