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人为破坏环境行为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公众对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好垃圾分类、节约用水、低碳出行……越来越多的人从身边小事做起,为环境的改善贡献自己的力量。“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已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成为许多人自觉践行的社会义务。
但在生态环境问题愈加受到重视的今天,仍然有一些企业、个人“顶风作案”,做出一些破坏环境的行为。他们不顾公德,甚至藐视法律,做出损人也不利己的事,严重影响到他人的生活和健康。最近京津冀部分地区雾霾天气卷土重来,中科院大气灰霾追因与控制专项组研究认为,机动车、燃煤等人为污染排放是造成雾霾天气的“主谋”。所以,为了不让呼吸洁净空气成为一种奢望,我们必须坚决打击人为破坏环境的行为。
就拿河间市一化工厂将废硫酸跨越县境偷运至大城县一坑塘倾倒这起环境污染案来说,大城县法院对被告依法做出判决,这不仅让公众看到了政府对人为破坏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对其他破坏环境的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