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加重企业负担不准公款吃喝文件不准滥发冗长不准大操大办婚丧事……柏乡转作风提效能推行十不工作法
(通讯员 赵伟华 记者 谢晓燕)不准加重企业负担;不准公款吃喝;文件不准滥发冗长;不准大操大办婚丧事……近日,柏乡在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全面实行“十不工作法”,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优化发展环境。
此工作法共分10个方面32条要求,从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简化公务接待等方面进行了“十不”规定,并在每一条要求后附有相应违纪处理规定,从工作机制反向倒逼党员干部时刻打起精神,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群众办实事上。
规定要求,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作风散漫、纪律松弛,各单位要严格履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及请销假审批手续,实行开门办公,无手续不在岗一律视为旷工。要强化服务意识,不准态度生硬、简单粗暴,对于连续3次一般性被投诉的直接责任人给予下岗调查处理,对于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要简化公务接待,不准公款吃喝,对外接待定标准、定地点、少陪餐,热情节俭;县内各单位、上下级及同事间一律不准相互公款宴请,到乡镇、村、企业执行公务不能返回时一律在乡镇食堂吃工作餐。要精简文件,不准滥发冗长,少发文,发短文,推行无纸化办公,且内刊制发不过夜,正式行文不过3日。
此外,柏乡对各级行政部门日常工作还规定不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准推诿扯皮、懒散拖沓,不准大操大办婚丧事,不准公款吃喝,严控会议支出。规定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不准加重企业负担。凡是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和市级以上物价、财政部门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凡是已经明确取消和停征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继续征收,也不得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要坚决制止乱摊派行为,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向服务对象摊派款物、强拉赞助、强买强卖、强拉广告,不准违反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管理服务对象参加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
同时,严格监督检查,纪检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暗访和摸底调查,并开设“曝光台”,集中曝光作风差、效能低的反面典型;审计部门每年对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