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管理履职尽责当好邯郸空中警察
1993年9月11日,***、中央军委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国首部无线电管理法规从此诞生,标志着全国无线 电管理朝着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方向迈出了实质性一步。《条例》发布实施21年来,我市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迅速,无线电技术应用日益普及。
我市地处四省交界,地理位置特殊,电磁环境复杂。长期以来,市无线电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贯彻“科学管理、促进 发展”的方针,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加强管理,履职尽责,全力推进无线电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有力地保 障了全市无线电通信安全,维护了良好的无线电波秩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不愧为邯郸的“空中警察”。《条例》颁发21年来,市无线电管理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科学规划、优化无线电频率资源配置,让有限的无线电频率资源发挥出最佳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依法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 打击各类非法设台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技术和经济手段,加强对无线电电波秩序的预警防范,加强对航空导航、铁路运输、防汛抢险以及公共安全、公众通 信等重要无线电频率的监测保护,及时排除有害的无线电波干扰;建立健全应急机制,进一步提高无线电干扰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努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时 期的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不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坚持开展日常监测,注重发挥先进技术设施和技 术装备的作用,切实保障各类合法无线电台(站)正常工作;2013年,按照市政府要求开展治理整顿航空无线电秩序工作,对广播、电视台站进行了全面排查, 效果明显;今年,开展打击非法设置无线电台(站)专项治理活动,现已查处多起擅自使用“伪基站”案件,极大地保护了公众通信安全,净化了无线电通信环境。目前,全市已建成3座大型无线电监测 站,12座小型监测站;配有2台移动监测车和多部先进的无线电监测检测仪器仪表,形成了覆盖市主城区及主要县(市、区)的无线电监测网络,基本满足了日常 无线电监测需要。
邯郸无线电管理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最近召开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领导下,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管资源、管台站、 管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突出做好重点无线电安全保障”的总体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改进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行业、重要企业、重大项目的无线电频率需求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大力支持4G移动通信网建设,继续开展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推广应用,全力做 好技术保障工作。同时,深入开展提质提效活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为设台用户和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完善民航、铁路等 专用无线电频率保护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配合教育、司法、人社等部门做好国家重大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加强行政执 法工作,推进全市无线电台(站)清理整顿工作,扎实开展非法设台专项治理活动,努力打造全市安全稳定的电波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