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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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0日发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制度的公告》(2014年第29号)的要求,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制度,二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备案,三级评估报告不再报送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沧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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