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收听收看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八部委联合召开2014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4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县长苏雷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李学军及县环保、安监、工商、司法、发改、建设等部门负责人、县环保局股级以上干部在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会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就如何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认清严峻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本次会议精神,正确认识我县环境存在的问题,深刻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得力措施,打一场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全面提升我县环保工作整体水平,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是加强环保宣传,营造执法环境。通过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使大家了解环保、支持环保,自觉按环保要求做好工作,以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县环保局要定期公布整治违法排污的情况,让社会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治理任务。企业是污染防治的主体。企业法人要强化法律责任,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要充分认识到企业是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主体,是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为了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必须加大对治污设施的投入,改进治污工艺,提高治污水平,实现各种污染物的达标排放,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对那些违法情节严重、屡查屡犯、不及时整改的企业,要通过法律手段,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四是加大治理力度,改善环境质量。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摸清底数,制定实施方案,下决心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治理,采取切实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县环保局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情况,要形成专报,报县主要领导和我。
五是加强审批管理,严把项目环评关。严把环境准入门槛,积极引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科技项目、大项目,新上项目、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坚决不上高污染、高耗能和经济效益低的项目,严禁污染严重的企业在大名落户。凡是未经环保审批、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建设项目,发改局、国土局、规划局等手续办理部门不得予以审批或发放任何手续,供电公司不得供电,金融部门不得给予贷款。情节严重的未批而擅自开工建设或生产的项目,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限期恢复建设用地原貌。
六是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①建立县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制度。对重大环保问题及时作出决策,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工作落实。②建立环境保护协调联动制度。完善环保、发改、国土、住建、两个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新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完善执法部门信息通报、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等制度,强化环保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效果。③建立健全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和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把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综合手段进行严厉惩处。环保部门和两个督查室要密切配合,***问效,对长期得不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限时办结。④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和程序,加强对环境执法活动的督查,严肃查处环保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越权执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对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不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干扰和限制环境执法,包庇纵容企业违法排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⑤加强环保应急机制建设。现有的环境污染应急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对环保事故保持高度警惕,按照国家环保法规要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于发生的污染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置,决不能隐瞒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