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县粮食局进行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邯郸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3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 我局自2013年11月份下旬至2014年3月31日,认真组织开展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在市粮食局的具体安排下,我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好工作动员,及时成立了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加强领导,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此项工作。
按照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锁定检查范围和对象、确定检查内容,及时组织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出动检查次数16次,出动检查人员80人次,开展实地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对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的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为止,全县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共有25户,所有粮食经营者均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检查中,粮食收购者都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等级标准和水杂增扣量标准,并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没有发现给售粮群众“打白条”以及从售粮款中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售粮农民利益;在粮食收购者都能够履行相关义务方面,都能够按照规定报送统计报表,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保留三年,无虚报、瞒报、拒报统计数据等现象;在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方面,不存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仓房和已报废仓房储存粮食,以及超设计标高、超设计容量储存粮食,确保了售粮农民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储粮安全。
在这次秋粮专项检查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企业收购现场价格和质量标准公示项目不够规范;二是少数企业未能及时提供计量器具在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三是少数企业防火设备不太建全,需进一步规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向问题企业现场做出责令改整。今后我们要加大监督力度,使我县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