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首位享受助保贷参保职工获领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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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0日发表
近日,东宝区职工黄其贵拿到了第一笔养老金,他是该区首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断保后从湖北银行贷款4.4万元续缴养老保险费,然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据了解,黄其贵获得的“助保贷”是为解决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生活困难、中断缴费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难问题,保证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社保经办机构与银行共同协商为参保职工办理的贷款。贷款对象为全区城镇企业参保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内,退休时符合在东宝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个人身份参保人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且贷款金额不得提取现金、不得挪作他用,偿还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
(周彦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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