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1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文出席。
会议听取了大会筹备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决议的表决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和关于代表质询案提出和办理的规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和办理的规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和邀请人员名单(草案);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月5日至8日召开,正式会期3天半。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常委会依法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在此次常委会上增加了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环节,成为此次会议的一大亮点。当主持人宣布向《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后,在此次会议上被任命的四位同志稳步走到主席台前,“我接受任命,向《宪法》宣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的领导,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依法履职,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嘹亮的宣誓声响彻耳边,整个会议室氛围庄严而神圣。
宋文指出,此次会议启动向《宪法》宣誓这一环节,代表着国家工作人员对《宪法》的忠诚和对人民的忠诚,这个仪式虽然简短,但是它代表了庄严,代表了责任,代表了担当,代表了进取,代表了廉洁,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在这种良好开端的导引下,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会健康有序地逐步展开。他强调,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月5日-8日召开。这次会议是一次不寻常的会议,它将决定我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当中的战略、方针和步骤,它会把保定推到一个新的平台,置于一个新的高度。各位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要高度重视,利用有限的时间,认真准备建议、议案,在大会期间展示风采,同时要在各自所在代表团宣传好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英杰、赵桂良、刘晓坤、吕坤力、田钧、张浩,秘书长徐顺通,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陈英杰受宋文委托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俊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红继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