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籍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标准提高至8000元
(来源:和合承德网)
今年不再需要加盖县级民政公章 学生可在10月前进行申请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刘春雨,通讯员张永存)8月22日,记者从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为保证经济困难家庭大学生顺利入学、就读,我市提高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标准,从7月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调整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有需要的学生可以在10月15日前进行申请。
凡入学前户籍在承德,无不良信用记录、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从2014年秋季开始,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的调整,我市生源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原来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和风险金,全部由财政补贴。
准备申请这项贷款的学生,先要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yd.hee.cn)进行注册,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后打印《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今年进一步简化了学生申请贷款办理程序,第一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只需在生源地所在城市街道(农村乡镇)民政部门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加盖公章(不再加盖县民政部门公章),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料审核;再次申请贷款学生在网上申请后,只需提供在校证明,通过资料审核后再携带相关材料去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审核及签订贷款合同。借款学生到高校报道后,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即时录入回执信息。银行收到回执信息后,根据贷款合同上的约定发放贷款。
据悉,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付,宽限期满,开始还本,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借款期末全部还清。已贷学生毕业当年升入本科或研究生的,上学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100%贴息优惠政策,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间不得超过贷款到期日,借款学生须在毕业当年的8月31日之前,持身份证明及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