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开始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记者日前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2017年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将于4月17日启动,截止到5月2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自2017年4月17日起,石家庄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全面开展2017年度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资格复核工作,按照个人申请、街道初审、区级审核的程序,对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逐户进行资格复核,确定其能否继续享受住房保障。
本次年度复核的范围为目前所有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包括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家庭。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本次复核的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由去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1878元(含)以下调整为2031元(含)以下。
“本次年度复核申请时间为4月17日至5月2日,逾期将不再受理。”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参加年度复核家庭无论家庭情况有无变更,均要由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所租住的保障房小区服务窗口领取《石家庄市2017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复核表》,也可登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sjzfgj.gov.cn)进行。按照要求将表格填写完整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申请人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