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群众守信为根基以群众满意为目的——邢台县创建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纪实
省卫生计生委、省计生协日前公布全省首批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名单,邢台县以92.3%的计生基层群众计生自治率名列其中。
近年来,拥有6.59万已婚育龄妇女的邢台县,通过大力推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基本形成“政府诚信、群众守信、双方互信”和依法自治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模式,符合政策生育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5%以上,人口计生工作连续20年在全市保持一档先进县位次。
近日,记者深入邢台县部分乡村采访,实地了解推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带来的新变化。
计生模式创新势在必行
近年来,人口计生政策各种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计生工作开展。但在基层计生工作者眼里,单纯的服务和奖励在执行层面也面临着不少难题。
8月27日,在邢台县皇寺镇计生协副会长兼镇计生办主任段海荣的办公室,说起实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之前的工作,她连用几个“头痛得要死”。皇寺镇下辖43个村,计生工作量很大。“用‘磨破嘴、跑断腿’来形容有点儿夸张,但前几年的计生工作确实不好干,十几个人管着六千多已婚育龄妇女,真的有点儿忙不过来。”段海荣说。
从全县的情况看,邢台县管辖16个乡镇、520个村,人口33.6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6.59万人。相对于庞大的人口规模,计生干部数量少得可怜。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势在必行。
邢台县人口计生局、县计生协副会长张培天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计生工作也应如此。
事前民主决策 , 事后全民评议
2008年,一种被称为“放心小组”的计生管理模式,在邢台县个别乡村“试水”:一个村被分成几个小组,小组成员在计生工作中相互约束、自我管理。这一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办法,最终演变完善为以村为单位、以“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为标志的群众自治模式。
8月28日,在邢台县会宁镇梅花寨村,记者看到了张贴在墙的《梅花寨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村计生办主任、计生协秘书长温新军告诉记者,这个公约是2008年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根据公约,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可以享受包括同等条件下优先划分宅基地等12项优先优惠政策,违约家庭则面临7项惩罚。
县计生协副科级干部贾振勇介绍,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主要内容是村集体对计生户实行优先优惠,在落实国家各项奖励政策的同时,对计生家庭在宅基地发放、村集体福利分配上优先考虑,在子女上学、生活用水用电、农业生产等方面给予一定补贴,但前提是村民必须履行计生责任和义务。
村规民约的制定遵从“自治”法则。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实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制定以村为单位起草,并且必须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年终时,村委会要向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报告公约执行情况,村计生协则组织村民对群众自治情况进行评议。
“通过建立‘事前民主决策,事中积极介入,事后全民评议’机制,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贾振勇介绍,目前,全县92.3%的村达到了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标准。
自治模式下正在改变的生育观念
邢台县皇寺镇皇寺村双女户王振河家庭困难,去年小女儿考上大学,村委会及时兑现在村规民约中作出的承诺,奖励2000元。村委会还为王振河申办了最低生活保障,安排他在村里干起了保洁员,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
同样是双女户的岳红梅,不仅优先分到了宅基地,还被村里推荐到附近的企业工作。村支部书记王泽恩告诉记者,现在一个很大的变化是,原先想搞政策外生育的现在基本打消了念头。皇寺村一共有900多户,其中20多户是独生子女户,100多户为双女户。
如今在邢台县,通过建立计生村规民约,对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家庭尤其是双女户家庭的补助奖励力度进一步加大,大部分乡镇、村对按时主动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给予300元-500元的补助。
计生基层自治的推广坚持因村制宜。经济条件好的村,推行计生“一星否九星”工作机制,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村,突出“诚信管理”工作机制,群众与村委会在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上实行双向承诺,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各项政策规定。
得益于计生基层自治的推广,邢台县皇寺镇计生协副会长兼镇计生办主任段海荣觉得,现在的工作比以前好干了。“既有约束又有优惠,利害相权,群众的生育观念正在改变。”段海荣说,皇寺镇已经连续五年没有发生政策外生育。
邢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计生协会会长郭保斌说,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目的是推动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把计生的事变成村里的事、大家的事。从实践看,推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符合基层实际、有力地促进了计生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