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保安员要持证上岗
本报讯(通讯员谢清雪 记者张励志)门卫、巡逻、守护、押运……做这些工作的朋友和需要这些工作人员的单位要注意了,从明年开始,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证件才允许上岗。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押运、秩序维护的人员,必须取得《保安员资格证》后才能上岗。逾期未取得《保安员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上岗,对于擅自聘用未取得《保安员资格证》的人员为本单位提供安全服务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保安员必须持证上岗。我市公安局从今年6月1日开始,已经陆续对在岗保安员开展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目前我市已经有2390名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通过考试,取得了《保安员资格证》。
目前,自招保安员单位保安员考试报名工作也已经开始,市公安局在各县区都设有报名点,如需报名咨询可拨打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电话:0335-3950273;海港区报名咨询电话:185****6686;开发区报名咨询电话:8019357,137****0340。
来源:秦皇岛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