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食药监局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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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9日发表
中秋国庆即将到来,为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盐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多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守法经营。
早起六点钟左右,食品生产流通科执法人员来到菜市场,逐门市签订责任状,这已是第三天早起了。盐山县菜市场共有食品经营摊位100余家,是县内唯一一家大型批发市场。执法人员首先向经营者宣传新《食品安全法》,要求经营者建立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不经销有毒、有害、过期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提醒、敦促经营者承担起首付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到政府、部门、社会等共治格局中,配合有关部门执法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盐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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