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与各单位托管村签订环保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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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9日发表
日前,我市经济开发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与社会事务局及各部门签订环保网格化监管责任状。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事务局、其他单位和部门在环境监管方面的职责,为强化托管村(街)环境监管主体责任提供了有效保证和依据。
今年以来,经济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在全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各 部门间横向联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综合运用土地监管、工商登记、绿色信贷、违法处罚、断水断电等多种手段,强化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托管村(街) 三级环保部门纵向联动,快速反应,快速查处,形成运行顺畅、高效有序的环境执法上下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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