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出台2014年邯郸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日前,我市结合2014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邯郸实际,制定了《2014年邯郸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促进形成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环境监管机制。
《方案》提出:要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水污染防治工作、涉重金属、医药制造行业及“三查”行动“回头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重污染小企业关 停取缔等五项工作。重点检查:电力、焦化、水泥、钢铁、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煤场、料堆、渣场防尘措施落实情况,企业自行 监测制度实施情况,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情况,并对去年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核查通报和25家钢铁企 业和27家焦化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限期9月底前完成整改验收。为保障邯郸市的水环境尤其是饮用水安全,将加大重点流域区域的监管执法力 度,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加大重污染小企业取缔和防控反弹力度,将采取“三不三直”突击检查方式,全面排查辖区内重污染小企业反 弹底数、供电来源、生产状况等基本情况。
《方案》要求:一要将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自有职责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全力整治突出的环境问题;二要督促企 业提高环境保护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环境行为,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环境违法涉嫌构成犯罪的,在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挂牌 督办群众反映、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落实责任,强化督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四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公安 联合协作机制,始终保持严惩重罚的高压态势,用全方位、全时段、全角度的执法检查预防、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犯罪;五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环境 保护的政府和法规,宣传专项整治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加强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