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以四个全力为抓手提升环保工作实效
张家口市环保局以污染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为抓手,以创新发展方式为保障,以强化环境监测、监察为手段,着力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一、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抓好烟尘、煤粉尘、扬尘“三尘”治理。核心区和高敏感区不再新建钢铁、焦化、化工、铸造等项目,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批新建燃煤热电联产发电项目,限时完成燃煤小锅炉“清零”。建立城市扬尘污染长效管理机制,细化治理标准、措施和责任主体。严控城市扬尘污染。二是严控秸杆焚烧。实行县、乡、村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引入无人机、遥感技术等加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监管。三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落实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制度,对不达标车辆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对未通过环保、安全技术检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交管部门进行严厉查处。升级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智能卡口系统,严厉查处黄标车违规通行行为。积极推进“老旧车”淘汰工作全面开展。
二、全力推进水环境整治。一是全面落实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六十条),制定并实施《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分工负责工作,强化对县区主体责任和各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分工负责工作评估考核,持续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完成《张家口市水体达标方案》发布和实施,督促县区政府按控制单元分解落实《张家口市水体达标方案》,全面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三是全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提升污水管网收集能力。扩大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规模,推进污泥规范处理处置。
三、全力抓好污染减排工作。一是科学制定计划。在充分研判市情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减排要素,细化减排工作措施,科学制定全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计划。二是加大总量审核力度,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加大新、改、扩建项目的总量审核把关力度,严格限制高污染、高排放行业排放总量,把更多的指标用于绿色产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支撑项目。三是加强对已投运治理工程的运行监管,推进新建水、气减排工程建设。加强对已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火电、钢铁、水泥和集中供热等重点企业的监管,确保最大减排效益。完善管网建设、提高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和再生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规模化养殖场水污染物去除率。
四、全力推进环保执法管理。一是抓好危废管理。对全市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要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落实应急措施,对需转运危废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程序进行,确保环境安全。二是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信访事项办理程序,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餐饮油烟、噪声扰民等事项,要立接立解,现场调处。三是提升监控监测能力。要指定专人负责空气自动站的日常维护和运行,密切关注全市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科学、准确地公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加大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河道选砂选矿、化工等重点企业的排污,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发放制度,对无证经营、超期经营生产企业进行重罚,直至关闭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