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9月29日,从全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上获悉,以此次会议召开为标志,我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一项服务环境风险管理、降低污染事故发生、减轻事故影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境经济制度,又被称为“绿色保险”,是国际上通用的预防环境风险和处置环境污染事件的有效手段。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防范环境风险能力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促使企业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到2014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直辖市)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去年以来,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我市也进一步加大了相关工作的推进力度,研究制定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实施方案,我市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推进,分步实施;加强协作,考核推动;不断完善,逐步规范”的原则,规范有序地推进。试点范围包括国、省控重点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其他高污染、高风险企业;近3年来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后,我市将通过2至3年的时间,推动环境危害大、风险高、易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形成社会共同防控环境风险的良好局面。同时,积极研究和探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体系,创新我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和机制,不断健全环境风险评估、环境污染责任认定、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环境污染承保理赔、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设定等各项工作制度,切实维护环境污染事件受害者合法权益。今年,我市计划至少有60家企业参与第一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从2016年开始,在第一批试点工作基础上,我市将逐步扩大入保行业企业范围,全面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
据了解,根据省环保厅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经纪公司和承保公司的比选结果及服务区域划定,确定圣源祥保险销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市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经纪公司;经我市比选,确定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首席承保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为我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共同承保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