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被省政府列为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
大名县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在省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关怀,省市名城管理部门和专家的精心指导下,经县方志办(县名城申报办)牵总有关部门历时两年多时间的努力,跃上了新台阶。今年7月1日,省政府正式行文批复,同意将大名县列为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至此,全省已有5个国家级和7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冀政函【2014】70号文件批复中指出,大名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物比较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街区特色鲜明,古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存完整,历史文化价值突出。
要求当地政府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和历史文 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认真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 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 要重视保护古城风貌,注重古城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市政府要会同省住建厅、省文物局加强对我县历史 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大名成为第七座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是大名县文化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必将为大名发掘利用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创一个新时期,同时也为争取国家级名城和强化名城、名镇、名村管理申报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和新课题。(方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