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孟祥伟张瑞书田金昌刘辰彦郝占敏等出席宣誓仪式
本报讯(记者孟晓冬)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河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和《秦皇岛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4月12日,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大会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命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十四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在秦皇岛大酒店大会堂集体向宪法宣誓。
根据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六次会议决定,此次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分两批进行集体宣誓。
市委书记孟祥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辰彦分别主持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辰彦、市人民政府市长张瑞书相继领誓;市领导田金昌、郝占敏、闫五一、靳术群、刘文萍、刘新宏、李国勇、陈玉国、冯国林等出席宣誓仪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宣誓人面向国旗,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向宪法庄严宣誓。
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辰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坤元、刘志新、刘文杰、徐宪民、曹玉宝、李忠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守勇,以及29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23名市人大专委会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华军首先进行宣誓。随后,新当选的市人民政府市长张瑞书,副市长薛永纯、冯志永、廉茹艳、孙国胜、李春、杨铁林进行宣誓。
铿锵有力的誓词,传递着宣誓人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坚定决心。他们一致表示,要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时刻以宪法指导和约束自身言行,在今后的工作中,牢牢树立法治意识和为民服务思想,依法履职,以实际行动践行誓言。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两院”班子成员;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各县(区)委组织部长;各县(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出席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