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多措并举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
近年来,平湖市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作为援助的重要途径,从规范管理方式出发,多渠道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截至目前,共有424名援助对象工作在全市各用人单位的保洁、保卫、单位后勤等社会化服务岗位上,极大地缓解了困难群体的就业压力。
一、理顺管理体制,有序进行岗位开发。平湖市就业处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主管部门,各镇街道人力社保所分工负责整合公益性岗位资源,实行管理与监督分离。在岗位开发上,按照“因事设岗、按岗定人”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制定开发安置计划,经资格审核后认定,避免出现开发失衡情况。今年来,对上报的30个岗位进行了审核,剔除了1个不合理岗位设置。
二、强化申报登记,合理界定补贴对象。加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就业信息网络延伸到村(社区),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就业困难人员只要向当地人力社保所申请就业援助,经确认属实的,就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对象信息库管理。同时,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以及在用工单位考核差的及时予以清退,实现公益性岗位“能进能出”,健康运行。
三、严格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被开发岗位所从事的人员能按时享受补贴,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减免政策,形成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群体的长效机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所有补贴资金外,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