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积极开展城乡居保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嘉善县城乡居保工作,切实维护好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方案通知》(浙人社办发〔2017〕2号)、《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17〕2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嘉善县人社局联合财政局,及时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和检查小组,认真研究,精密部署,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从2017年3月初开始,至3月底结束,分镇(街道)自查自纠、县级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和范围主要是:对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控管理的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等五个方面及***三年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建设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征收解缴、财务管理、资金对帐和专用票据的使用、结报缴销及档案保管情况等。
专项检查采取的方式主要是:听取当地城乡居保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实地查看相关业务档案台账、业务财务报表、金融机构回单、财务帐簿等资料;指导探讨社保经办管理工作。3月10日起,在各镇(街道)完成自查的情况下,我县联合检查组已分批对9个镇(街道)进行了实地指导和核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明确了整改时间。检查组同时指出,开展城乡居保基金专项检查是今年民生工程建设的重点之一,要求各乡镇(街道)人力社保所和财政所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不断完善城乡居保内控管理,切实保障好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