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一线法打造无欠薪——秀洲区多措并举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针对新形势下经济增速放缓,市场行情萎缩带来的欠薪多发隐患和维稳严峻形势,秀洲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深入基层、联系基层、服务基层的工作机制,通过四个“一线工作法”,切实做到“监察工作在一线、政策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工作创新在一线”,为改革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夯实基层基础,确保监察执法工作在一线。一是做好日常巡查。综合运用“两网化”管理形成的基础信息,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提前介入处理存在劳资纠纷隐患的企业,钝化矛盾纠纷、规范企业用工。同时,要求基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对网格辖区用工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信息采集,重点加强对租赁企业、发生过欠薪行为和建筑等欠薪易发行业用工单位(工地)的调查检查力度。二是开展专项执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检查用人单位7734家,涉及职工1.5万人次。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 2127家,涉及劳动者87392人,其中涉及农民工70207人,补发工资352.8225万元。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辖区7家职业中介机构或组织、815家用人单位专项检查。整治非法使用童工打击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小作坊等4792家,涉及劳动者人数62427人,查实清退无有效身份证件52人。三是落实企业年检。进一步扩大书面审查覆盖面,采用网上书面同步进行、相互验证的方式,完成书面审查3000家,扩充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并对用人单位实施分级评价,鼓励和引导更多用工管理好、争优意识强的企业,创建诚信示范企业。今年已完成年检企业3993家。
(二)细化宣传服务,确保政策法规落实在一线。一是加强管理重点培训。今年以来,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先后组织7场针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全区共603家用人单位法人、人事或劳资负责人参与培训;对全区14家需要进行劳动用工管理指导的规上企业进行“一对一”***普法宣传,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把脉”,提示其存在的法律风险,督促其尽快调整改正。同时,组织基层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秀洲劳动监察人员整体素质,强化劳资纠纷的源头防控,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结合实际重点宣传。先后完成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关系政策文件的汇编工作,并结合我区实际在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及书面审查工作过程中,将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务工人员温馨提示卡》等法律法规材料免费赠送给企业及务工人员,进一步提升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切实保障劳动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2015年以来,已累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3940份。三是立足媒体重点宣传。充分利用我市广播媒体、“小新说事”、行风热线等渠道、栏目宣传法律法规,树立我区劳动监察良好形象。2014年以来,已在《嘉兴日报》上发表各类信息20余篇,进一步增强了我区劳动保障监察的社会认知度。
(三)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问题隐患解决在一线。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租赁企业欠薪保证金、建筑企业欠薪保证金、“二牌一卡”、重大节假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等制度,在全区建立健全劳动用工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加强分析预测。根据职工举报投诉、企业走访、街道(乡镇)信息采集和排摸,网络舆情监控等途径发现隐患,通过每月、每季度、半年、全年案件分析,全面了解掌握全区劳动关系形势变化。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和新动向,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分析报告,对重点问题和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切实发挥预警职责,形成区域劳动关系情况的晴雨表,今年以来已上报各类维稳信息和分析类报告30余篇。三是加强处置速度。对劳资纠纷案件采取快立案、快查处、快执行的“三快”原则,对性质严重的重大案件,和工商、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联合办案,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针对一些因停产倒闭或法人逃逸导致拖欠工资的群体性案件,以最快的速度介入调查、取证,及时开通专项通道,确保员工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司法程序,及时有效地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四)转变工作理念,确保方式方法创新在一线。一是试行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为提高办案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秀洲对疑难和比较复杂的案件实行了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今年以来已对4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约谈中提出的问题基本都得以快速解决。案件处理中,企业也表示对这种处理办法比较满意。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资发放,要求工人工资必须按月通过委托银行打卡的方式由建筑施工企业直接支付给务工人员本人,实现工人工资“月支付、月结账”,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同时,将会同区住建局对全区在建项目和建筑公司负责人进行培训,落实部署此项工作,对存在欠薪行为或被职工投诉的工程,在投诉案件未处理结案前一律停止验收前的审批程序;对存在工资单造假或者工资单有缺漏的工程,在事实查清以前,也一律停止审批。三是建立重点领域监控制度。对重大投资项目、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隐患和易发生侵权案件的重点企业,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确定为重点监控对象,***检查,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