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五措并举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
今年以来,桐乡市人力社保局已有行政复议诉讼案件4件,涉及工伤认定与政府信息公开,较去年同期,复议诉讼案件的数量大幅增长,类型也不再单一,应诉工作压力随之增大。对此,该局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构建法治政府为契机,完善责任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诉讼应诉的能力和水平,维护全局依法行政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桐乡人社局将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落实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明确由分管领导主管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局法制科牵头负责,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涉的业务科室协助办理。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科室各负其责”的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格局,确保该局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全面细致,复查被诉行为。接到行政应诉通知书后,分管领导立即召集局法制科及相关业务科室、法律顾问,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细致地复查。不受原告起诉范围的限制,在全案范围内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案件的受理、调查、处理等工作程序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等各方面进行集体讨论。
三是积极应对,提出答辩方案。首先,做好证据规范工作,将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程序适当及法律依据充分的相关证据进行归类整理并制作证据清单,明确证明对象。其次,做好答辩状的撰写,归纳争议焦点并全面清楚地论证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合理性,由局法制科撰写后报分管领导审定,并按期将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递交复议机关或法院。最后做好出庭应诉工作,按照法院要求,严格执行庭审期间的有关规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四是加强沟通,力争案结事了。碰到疑难问题及时向市法制办、法院汇报与沟通,交换对重难点案件及问题的意见,确保行政行为的正确。在涉及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诉讼过程中配合复议机关或法院做好申请人或原告及第三人的工作,促使其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今年应诉的4起案件中有1起涉及工伤认定的案件最终由于原告与第三人达成调解协议而撤诉结案。
五是学习总结,提升执法水平。开展经常性的依法行政教育,时刻提醒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权限执法,完善执法程序,每一次执法都有可能被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执法人员警钟长鸣,确保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复议和诉讼的检验,执法能力和水平逐年提高。桐乡人社局法制科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裁判结果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反馈给相关科室,监督查找行政复议应诉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日常执法工作瑕疵,总结经验教训,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