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四新举措开拓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新征程
近年来,海盐县积极探索村级增收模式,创新性地提出整合劳动力资源发展农村劳务经济、兴办劳务合作社促进村级致富的发展新路子,推进农村闲置劳动力尤其是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灵活就业。截止目前,海盐县共组建农村劳务合作社109家,合作社成员达1.6万余人,实现劳务合作社服务群体全覆盖。
一是探索“内外联动”新服务。强化项目支持,凡镇(街道)和村(社区)负责的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环卫清洁、河道保洁等公益性项目,优先安排发包给当地农村劳务合作社。对于跨行业、区域广的劳务服务项目,各镇(街道)要鼓励合作社抱团式、组合式运作,一社承接、多社参与。积极开展技能培训,结合农村劳务合作社承接业务内容、要求,以及社员就业能力、技能等实际情况,开展各项职业技能培训,近两年来海盐完成培训人数1.5万余人。
二是推出“普惠帮扶”新举措。调整人身意外保险政策,并为全县劳务合作社社员统一参加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县财政补贴每人每年95元保费,社员在从事劳务派遣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最高赔付60万元。截至今年5月底,已有44家合作社参加了团体险,共保障社员6398人。实施职业介绍补贴,对于合作社提供就业岗位,帮助社员实现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就业登记的,按每人最高不超过60元给予劳务合作社职业介绍补贴。农村劳务合作社发生的应税劳务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照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三是建立“特色发展”新机制。鼓励农村劳务合作社在继续开发传统劳务合作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家庭服务业、生态旅游业、农业产业化等地方特色以及各地实际情况,发挥自身优势,争创发展特色,形成一批“一社一品”典型,实现农村劳务合作社特色化发展。引导和激励劳务合作社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积极拓展业务范围。鼓励合作社吸收劳务经纪人入社参与管理,纳入农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如沈荡镇通过就业网、就业微信等平台已先行实现劳务合作社大平台联合运作。
四是推进“考核管理”新常态。强化考核管理,县、镇(街道)两级分别建立对劳务合作社发展的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将其列入对镇(街道)、村(社区)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农村劳务合作社业绩考核奖励制度,开展示范性农村劳务合作社评估工作,促进农村劳务合作社规范发展,2014年,6家农村劳务合作社和13家农村劳动合作社被认定为市级和县级示范性农村劳务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