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仲裁院推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企事业单位联系点制度
为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打造“效能仲裁”、“便民仲裁”服务品牌,进行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市仲裁院着力推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企事业单位联系点制度,贴身服务筑牢“防火墙”。主要做法是:
一、全盘筹划起好步。为突出示范力、影响力、辐射力要求,仲裁院采取企业自荐、比较筛选的方式,根据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用工状态等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从诸多单位中挑选了国有、商贸流通等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共5家单位作为第一批市级企事业单位联系点,将仲裁部门的公共服务性体现在促进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健康发展之中,为企业的转型升级营造正常有序的劳动关系环境和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发展。同时,还部署县级联系点任务,要求确定行业系统、工业园区联系点,实现镇(街道)、行业系统全覆盖。
二、加强联系重预防。通过与用人单位建立“仲裁员定向联系点”和开通“仲裁员热线”以及专项调研等举措,市仲裁院从劳动争议预防和劳资冲突管理角度调研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专项协议、人力资源管理文书表格、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流程、劳动关系管理规章制度等分析用人单位劳动纠纷多发、常发根源。仲裁院通过走访、座谈及时了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法律法规不相契合的地方,提前预警,积极参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矛盾的排查化解过程,将劳动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搭建平台提效能。联系点成立后,搭建日常信息沟通平台,通过交换电话,编印通讯录,互留QQ号,建立QQ群、微信公共平台等方式实行全天候联系,保障信息畅通。同时仲裁员还为重点联系企业提供预约***服务,接受业务咨询。此外,通过邀请***、走访活动、座谈会等定期会议方式与联系单位加强联系,更好的开展工作。及时深入联系点企业,帮助他们及时化解劳资矛盾,依法规范用工。通过邀请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现场旁听仲裁案件庭审活动,使劳资管理人员在实际的案件处理过程中掌握劳动争议化解技巧,提高用人单位应对争议的举证能力。
四、强化指导善服务。仲裁员积极指导督促联系点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劳动纠纷管理平台,充分发挥企业自身劳资管理和劳动争议解决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辅导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各项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努力做到将调解关口向前延伸,将劳资矛盾就地解决在用人单位。利用多种途径,积极向联系点企业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提高其守法意识,同时引导企业开展劳动争议先行调解,营造以人为本的管理文化,自觉构建和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