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力社保局三到位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进入经济转型期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海盐企业由此产生的“关停并转”促使劳资矛盾频发。为构建海盐县和谐劳动关系,给企业转型升级保驾护航,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充分发挥基层平台接地气、近民心、听民意、解民忧的优势,通过县级仲裁调解122件,通过镇(街道)成功调解461件,通过企业成功调解125件。三级调解机构为和谐劳动关系构筑了全方位的调解体系,其中,县级调解以93%的成功率高居全省前列,先后10次被评为省级仲裁先进集体和个人,借助县级调解丰富的经验,充分发挥基层平台在劳资矛盾排查、分析、预防、调解中的作用,镇企两级基层调解案占总数的82.77%,实效推进了“调解在基层,矛盾不出镇”的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一、三定方案组织到位,构建县镇企三级调解平台。
一是以和谐有序为前提确定调解组织。今年以来该县人力社保局在加强县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基础上,以“四化”、“六到位”为标准推进基层平台建设,健全9个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区域劳动争议调解室。在海盐县372家规模以上企业100%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通过基层平台职权下放,服务民生的宗旨,全面开展劳动争议矛盾的排查、分析、预防、调解,增强劳资矛盾的事前预防和事中协调能力,真正实现“调解在基层,矛盾不出镇”。
二是以提高效能为目标确定调解人员。为提高海盐县三级调解机构的劳动争议调解能力,在加强县级调解机构人员配备的同时,以各镇资深调解员为主导,公开招录14名人力社保协理员充实基层调解队伍,建立局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并下派该局9名业务骨干到基层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基层调解能力。通过“双爱”活动的开展,指导规模以上企业组建由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组成的调解组织,并通过县镇两级实名备案制稳定企业调解员,开展调解知识培训提升企业调解能力。
三是以便民便企为目的确定基层业务。为了使基层调解工作更体现为民便企的特色,一方面通过业务分析、基层调研、走访学习、赴外考察等对基层平台调解业务进行梳理,把“开展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会、组织企业自主调解、进行劳资矛盾定期排查”等4大项8个流程的主体事项下放基层。另一方面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考核机制,明确70%的劳动争议由基层先行进行调解,并力争达到90%。
二、三举推进措施到位,调解重心下移基层平台。
一是以双爱活动为切入点推进政策宣传。通过启动“双爱”活动宣传周,陆续推进市场广场、镇(街道)分区、进园入企等12场涉及2000多人次参与的主题宣传。通过分发10000多份宣传资料、张贴1200多份活动海报开展有侧重的分区宣传,并充分依托各种宣传媒介,借助电视、报刊、电台、网络等对典型事例进行实时报道。宣传覆盖全县镇村,得到了广大企业与职工的认可。同时,推动372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调解组织、开展职工心理疏导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为基层调解组织的建立与发挥作用起到了长效的推进作用。
二是以队伍建设为着力点推进普法培训。为建立一支过硬的三级劳动争议调解队伍,该局分三个层次推进调解员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培训。组织县调解机构调解员多次参加省、市培训。组织镇(街道)33名调解员参加省、市、县培训。结合“双爱、创业、安全、平安、综治”等组织企业调解人员分区分行业开展培训共16期,参与人次达1500多。培训以常见(或典型)劳资纠纷为例,指导企业调化矛盾、关爱员工,以互爱享共赢。
三是以提升能力为引导点推进阳光调解。为提升海盐县劳动争议调解整体能力,在县、镇、企业三级平台调处中,本着“早介入少矛盾、多投入少积怨”的宗旨,规范工作流程,启动先期调解程序,推行“阳光调解”。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搭建“便民服务桥”,落实“八项措施”,以“立案快、审案快、结案快”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通过县级仲裁调解122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3%居全省全列,通过镇(街道)调解461件,通过企业调解125件,三级调解机构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先后10次被评为省仲裁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三化指导服务到位,企业调解劳资权益双维护。
一是以“规范化”调解为基础指导企业组织调解工作。为把丰富的县级调解经验向基层平台、向企业调解组织推广以建立有序的三级调解网络,制定镇(街道)、企业两级基层机构规范化的调解工作流程,开展规范化调解业务指导,严格基层调解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及时、规范做好每一争议案件的每个环节,大大提高了基层机构调解成功率。至11月底,镇(街道)调解461起,企业调解125起。
二是以“专业化”调解为主线指导企业深化调解工作。为提高企业调解专业水平,以“双爱”活动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职工共享双赢”为主题的培训。指导全县372家已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规模以上企业通过签订“双爱”约定书,建立企业关爱机制、开展职工心理疏导、进行内部争议调解,有效增强企业自我调处矛盾的能力。2013年发生劳资矛盾152件,较去年同期减少22.4%,欠薪案件343件,较去年同期减少27%。
三是以“典型化”调解为突破指导企业突破调解疑难。定期开展典型案例分析,形成“排查自下而上、指导自上而下、调处自下而上”的劳动争议化解机制。如在基层组织排查中发现某大型福利企业因转型需裁减涉及残疾人在内的200名员工,劳资矛盾突显,为此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多次下派指导员入企指导,引导企业先期启用内部调解机制,以公开信息、听取职工意见、采用分批分流,做到手续合法、补偿到位、关爱助困等方式,既帮助企业平稳过渡重大人事变革,也提升了企业对劳资矛盾的自我调处能力,同时也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真正做到”纠纷不出企”。这样的成功案例在该县已建调解组织的企业中得到推广,今年以来有45起5人以上集体性裁员事件通过企业内部调化,有效减少了群体性劳资纠纷,维护了劳资关系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