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末位告诫硬碰硬聚集发展正能量
为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强化问责机制,2012年,平湖市在乡科级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实施末位告诫、淘汰制度。5名考核末位的乡科级干部走下领导岗位,23名确定为末位告诫的一般干部离岗参加作风建设培训并扣发奖金。这样动真碰硬的“末位处理”实现了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地促进了公职人员不断进取,追求进步与自该完善。
一、注重“三大变化”,健全干部考核体系
一是考核指标精细化。考核办法由平湖市两办发文施行,文件明确了考核目的、适用范围和考核末位人员的比例等18项条款。并从政治品德、廉洁自律、工作作风、遵章守纪等方面,规定了19项直接确定为末位告诫对象的情形,既有定性规定也有定量规定。今年,该市又进一步加以完善,增设9类对象直接列为末位告诫或淘汰,也增设了新提拔副科级干部尚在试用期和当年到龄退休等4类人员不列为末位人员,体现了考核的“人本”精神。同时,平湖市所有单位均在考核末位处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内部考核细则。
二是考核管理科学化。该市按照科学、准确、量化、全面的要求,将每个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 等五大方面情况纳入考核计分范围,由阶段性考核、日常检查记实、年终考核组成,具体内容涉及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出勤情况等12项指标。通过个人总结自评,互评、服务对象测评、领导班子测评等方式进行。强化日常检查,由各单位每月自行开展1次以上,并将行政审批、群众满意度、明查暗访考核结果充分融入考核指标体系,使末位处理的结果更加科学合理。
三是考核结果差异化。为破除传统考核中“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模式,该市重点对考核末位人员的比例和确定考核末位告诫对象的程序做出了规定。乡科级干部以考核口、一般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别以部门为单位,根据日常和年度量化考核情况,按照不低于2%的比例确定考核末位人员,其中参加年度考核人数50人以下的,至少确定1名考核末位人员,确保“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二、注重“分层处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一是开展谈话引导。当年度,该市列入乡科级领导干部考核486人,列入一般公务员考核2057人,列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1617人,最终确定排名末位的领导干部18名,一般考核末位人员154名,其中考核末位告诫对象23名。对考核末位,未列为告诫对象的“末位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或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帮助其明确整改提升方向。
二是开展教育学习。在汇总条线(单位)上报的“末位干部”处理意见基础上,对“末位干部”现实表现进行审查,确定23名干部为末位告诫对象,下发《末位告诫通知书》,并实行为期3个月的告诫,告诫期内按月扣发岗位责任制考核奖励或岗位津贴。同时,举办作风建设专题培训班,对23名末位告诫对象进行集中专题培训及测试,根据告诫期内表现及测试情况决定解除或延长告诫。
三是开展轮岗淘汰。强化反向激励,让庸者下、平者让、能者上, 对约谈、学习后工作无明显改进的“末位领导干部”予以轮岗交流。对轮岗交流后无明显改进的末位人员,给予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免职等处理,从而引导干部立足岗位能力更强、履行职责绩效更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潜力,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政府效能。
三、体现“三大转变”,***作风效能难题
一是破除只进不出传统观念。长期以来,相关部门事实上存在着公务员终身制、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退的现象。末位告诫、淘汰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为破除慵、懒、散等作风障碍,找到了有效的切入点,对确定人员素质高低、工作优劣有了硬性指标,并提供了具体的操作依据,打破传统人事管理中公职人员只“进”不“出”、只“上”不“下”的现象,加强对每个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与鞭策。
二是破除重评轻用考核模式。通过创新实施末位告诫、淘汰等制度,破除传统考核模式中重考核等次评定轻考核结果运用的问题。促使干部自加压力、主动提质,末位排名没有特殊群体,每个机关单位都要有末位对象产生,乡科级领导干部也要有末位干部产生,由此真正让公职人员“急”起来,“动”起来、“干”起来,满腔热情尽职责、干事业。
三是破除跨越发展瓶颈障碍。通过“末位处理”营造干部“专注干事、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机关干部干事创业更有激情、服务群众更有热情。2012年,该市60多个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满意度测评达到90%以上的涉企科室有48个,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满意率超过99%。全市生产总值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成为全省第十五个规上工业产值超千亿元县市,获得嘉兴县(市、区)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