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启动个十百千万工程全力打造阳光劳务品牌初见成效
自2012年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全面启动农村劳务合作社“个十百千万”工程(“个”,围绕“带动农村大龄劳动力提供劳务服务,增加劳动收入”1个主题;“十”,启动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在各镇、街道组织建立10家以上农村劳务合作社;“百”,带动百名以上农村党员争当“两富”带头人;“千”,服务千名以上社员共同致富;“万”,力争为每名社员年增收万元以上)建设以来,截止去年年底,全县共有15家农村劳务合作社进行了工商登记,吸纳农村闲置劳动力2000余人,其中党员260余人,农村劳务合作社工作累计补助65万元。一是出台政策,加强财力保障。2012年海盐县人力社保局与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印发《海盐县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盐财政【2012】410号),明确对劳务合作社成立后根据不同规模给予相应的补助,为合作社成立初期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确保农村劳务合作社顺利起步。二是多主体创办,多部门支持。近年来,海盐县一大批实体、个人在各自的生产领域牵头示范,成为农村劳务合作社的带动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形成专业大户创办,同类生产经营者合办,农技服务人员领办和村干部组织创办的局面。三是推先争优,树立典型。2012年,海盐县首家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海盐县得胜劳务专业合作社正式成立,这也是嘉兴市首家成立的农村劳务合作社。它有效解决了百步镇得胜村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再就业问题,促使农户获得劳务收入50万余元, 也成为当前统筹城乡建设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的又一创新举措,为建立农村劳务合作社树立了典型。
今年,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年”的深入开展,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将继续把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作为改善民生的主要目标,把增加群众收入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务合作社的设立和管理,建立业绩考核奖励制度,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积极吸纳农村“4555”就业困难人员。
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将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等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夯实各项工作基础,努力在服务经济和促进企业发展上实现新作为,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在创新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作出新贡献,统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进一步提升民生幸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