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搭建三个平台发挥创新型人才引领作用
海宁市精心搭建三大平台,发挥优秀创新型人才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服务科学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一是搭建融资平台。依托600万创业创新帮扶专项资金,对全市范围内具有一定技术能力、创业愿望强烈、信用好的人才进行贷款贴息补助,帮助解决创业资金制约问题。目前,海宁市已确定创业贴息项目57个,贴息项目总投资额为7615.5万元,贷款金额为1549万元,现已发放贴息贷款1214万元。探索设立百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千万元“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对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团队)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等扶持措施,为更多的创新型人才提供融资扶助。
二是搭建研发平台。积极推进实施《海宁市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内建设市级研发中心30家。加快科创中心和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组建太阳能光伏产业创新平台,依托省博士后海宁科技开发基地平台,加强科研成果与企事业单位的对接。同时,鼓励企业与高校、研究所共建研发机构,建立行业创新服务中心和企业研发中心,并指导企业申报国家、省创新基金项目和其他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为创新型人才提供广阔的研发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如海宁市科技创业中心20家孵化企业研发产品涉及光通信器件、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并有80%的企业实现了从实验室成果到商品的转化。
三是提供活动平台。开展以“精英聚潮乡·合力助两创”为主题的人才科技系列活动,组织评选“创业创新·活力和谐”企业、第八批市级优秀突出贡献人才、优秀科技创新带头人等表彰奖励活动。建立健全市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制度,健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定期组织召开拔尖人才座谈会,促进人才之间交流互动。在新闻媒体开辟“人才科技先进”等专栏专刊,宣传、树立创业创新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